当前位置:地方政府 > 天津

天津:违法用地超标暂停审批用地


发布时间:2012-02-0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字体:

  为推动违法用地项目整改工作,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维护正常土地管理秩序,日前,天津市制定出台了《天津市治理违法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挂钩办法》,明确指出,违法用地超标,将暂停审批用地。

  据了解,天津市各涉农区县治理违法用地的情况将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挂钩。凡辖区内违法用地超出年初确定控制指标的区县,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出让备案。

  《办法》规定,每月底统计各区县当月新发生且未整改到位的新增违法建设用地面积,与各区县月违法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将超过控制指标的情况,函告国土资源管理以及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负责挂钩把关,暂停超标区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违法用地面积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经整改低于月控制指标的,将对其解除挂钩,恢复整改到位区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

查看评论发表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